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2009年10月25日 星期日
全教會臨時動議提案 ~審慎因應教育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社群」討論案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會議臨時動議提案單
會議名稱:第六屆第三次理事會議
動 議 人:花蓮縣教師會
案 由:審慎因應教育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社群」討論案。
說 明:
一、依據花蓮縣教師會第六屆第二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教育司於98年7月28日發布新聞稿(如附件,頁),指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著重教師專業發展社群的建立。因此,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社群,其實是在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項下的子計畫。
三、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發函及於網路處務公告,要求各校一定要申請「中小學教師專業社群計畫」經費,花蓮縣部分學校則要求全校教師參加,而此計劃經費來源為教育部每年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的精進教學計畫之專案款項。經花蓮縣教師會發函花蓮縣政府,請其尊重學校依會議合議制討論之決議及教師個人意願,申請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社群計畫」經費,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承辦課程督學來電溝通,僅同意請學校尊重教師參與意願,但仍堅持各校必須提出請請經費計畫。然經查教育部頒訂之「99年度中小學教師辦理專業學習社群注意事項」(如附件,頁)並無任何強制之規定。
四、教育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目前的重點工作為發展教師專業發展社群,而其將此計劃納入「精進教學計畫」內之經費申請,其策略其實與教育部目前推動優質化高中職學校計劃,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納入各校經費申請之審核項目中,實為異曲同工之妙,亦即用各校經費需求為有誘餌,以達成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校與教師人數逐年增加之假象,以破解教師及教師組織的疑惑及反對以形式主義的「教師專業評鑑」,虛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聲浪。
辦 法:建請本會(全國教師會)相關部門瞭解教育部之政策意圖,分析可能之發展,並研擬提供各縣市教師會相關對策。
決 議:
會議名稱:第六屆第三次理事會議
動 議 人:花蓮縣教師會
案 由:審慎因應教育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社群」討論案。
說 明:
一、依據花蓮縣教師會第六屆第二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教育司於98年7月28日發布新聞稿(如附件,頁),指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著重教師專業發展社群的建立。因此,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社群,其實是在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項下的子計畫。
三、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發函及於網路處務公告,要求各校一定要申請「中小學教師專業社群計畫」經費,花蓮縣部分學校則要求全校教師參加,而此計劃經費來源為教育部每年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的精進教學計畫之專案款項。經花蓮縣教師會發函花蓮縣政府,請其尊重學校依會議合議制討論之決議及教師個人意願,申請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社群計畫」經費,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承辦課程督學來電溝通,僅同意請學校尊重教師參與意願,但仍堅持各校必須提出請請經費計畫。然經查教育部頒訂之「99年度中小學教師辦理專業學習社群注意事項」(如附件,頁)並無任何強制之規定。
四、教育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目前的重點工作為發展教師專業發展社群,而其將此計劃納入「精進教學計畫」內之經費申請,其策略其實與教育部目前推動優質化高中職學校計劃,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納入各校經費申請之審核項目中,實為異曲同工之妙,亦即用各校經費需求為有誘餌,以達成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校與教師人數逐年增加之假象,以破解教師及教師組織的疑惑及反對以形式主義的「教師專業評鑑」,虛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聲浪。
辦 法:建請本會(全國教師會)相關部門瞭解教育部之政策意圖,分析可能之發展,並研擬提供各縣市教師會相關對策。
決 議:
98學年度中小學教師辦理專業學習社群注意事項
98學年度中小學教師辦理專業學習社群注意事項
一、說明:
教學專業自主的提昇,除了仰賴教師自身不斷反省與改進外,亦需教師間專業對話;分享與討論學科專業、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學習與評量等相關議題。由於各學科領域的內涵及教學方式殊異,教師可募集校內同領域、跨領域教師或校外夥伴學校教師,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增進教師同儕的專業成長。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是指一群志同道合的教育工作者所組成,持有共同的信念、目標或願景,為致力於促進學生獲得更佳的學習成效,而努力不懈地以合作方式共同進行探究或問題解決。
簡言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必須關注於學生學習成效的提升,不能僅止於教師專業知能的成長或個別興趣的追求而已。
二、申請方式:
(一)縣(市)政府:
1.訂定學校申請教師專業社群計畫審查作業規定,並受理申請、辦理審查及督導落實執行。
2.「縣市申辦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學校統計表」,如附件1。
3.縣市政府應於辦理完畢後,繳交書面報告及電子檔各一份(A4規格,10至30頁),其內容應包含前言、彙整各校量之分析(如:經費核撥數與結餘數、社群名稱與數量、社群參加人數等)、彙整各校質性資料與分析(如:歷次活動或會議記錄、研發之課程或教材教法、教師專業成長提升與學生學習成效之客觀分析、學校組織文化之改變、教師需求滿意度分析,以及活動相關照片等)。
(二)學校:
1.學校可依學校發展或教師需求,推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其類型可包括:「年級別」、「學科/領域/學群」、「學校任務」、「專業發展主題」等。
2.學習社群進行方式可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主題探討(含影帶、專書)、主題經驗分享、校外專題講座、新進教師輔導、新課程發展、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同儕省思對話、標竿楷模學習、案例分析、協同備課等。
3.學校提出「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如附件2),並彙整「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如附件3)後,送縣市政府初審。
(三)個別專業學習社群:
1.教師可自願組織專業學習社群,24班(含)以下學校每一社群以4人為原則,25班(含)以上學校每一社群以6人為原則,並推舉一位教師擔任召集人,向學校提出「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
2.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校,每一社群需有一半的成員係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含召集人在內。
3.進度規劃:於執行期限內,每年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12次,須於次年1月底前執行完畢。
4.成果報告包含前言、量之分析(如:社群參加人數)、質性資料與分析(如:歷次活動或會議記錄、研發之課程或教材教法、教師專業成長提升與學生學習成效之客觀分析、學校組織文化之改變,或教師需求滿意度分析等),以及活動書面資料與相關照片,1場專業學習社群活動影音檔。
三、經費補助:
本案經費由教育部精進教學計畫中補助,以專款專用方式處理。經費之請撥、支用、核銷結報事宜,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至本部會計處網站http://www.edu.tw/EDU_WEB/Web/ACCOUNTING/index.php「資料下載」選項下載使用)辦理。
一、說明:
教學專業自主的提昇,除了仰賴教師自身不斷反省與改進外,亦需教師間專業對話;分享與討論學科專業、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學習與評量等相關議題。由於各學科領域的內涵及教學方式殊異,教師可募集校內同領域、跨領域教師或校外夥伴學校教師,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增進教師同儕的專業成長。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是指一群志同道合的教育工作者所組成,持有共同的信念、目標或願景,為致力於促進學生獲得更佳的學習成效,而努力不懈地以合作方式共同進行探究或問題解決。
簡言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必須關注於學生學習成效的提升,不能僅止於教師專業知能的成長或個別興趣的追求而已。
二、申請方式:
(一)縣(市)政府:
1.訂定學校申請教師專業社群計畫審查作業規定,並受理申請、辦理審查及督導落實執行。
2.「縣市申辦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學校統計表」,如附件1。
3.縣市政府應於辦理完畢後,繳交書面報告及電子檔各一份(A4規格,10至30頁),其內容應包含前言、彙整各校量之分析(如:經費核撥數與結餘數、社群名稱與數量、社群參加人數等)、彙整各校質性資料與分析(如:歷次活動或會議記錄、研發之課程或教材教法、教師專業成長提升與學生學習成效之客觀分析、學校組織文化之改變、教師需求滿意度分析,以及活動相關照片等)。
(二)學校:
1.學校可依學校發展或教師需求,推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其類型可包括:「年級別」、「學科/領域/學群」、「學校任務」、「專業發展主題」等。
2.學習社群進行方式可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主題探討(含影帶、專書)、主題經驗分享、校外專題講座、新進教師輔導、新課程發展、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同儕省思對話、標竿楷模學習、案例分析、協同備課等。
3.學校提出「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如附件2),並彙整「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如附件3)後,送縣市政府初審。
(三)個別專業學習社群:
1.教師可自願組織專業學習社群,24班(含)以下學校每一社群以4人為原則,25班(含)以上學校每一社群以6人為原則,並推舉一位教師擔任召集人,向學校提出「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
2.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校,每一社群需有一半的成員係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含召集人在內。
3.進度規劃:於執行期限內,每年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12次,須於次年1月底前執行完畢。
4.成果報告包含前言、量之分析(如:社群參加人數)、質性資料與分析(如:歷次活動或會議記錄、研發之課程或教材教法、教師專業成長提升與學生學習成效之客觀分析、學校組織文化之改變,或教師需求滿意度分析等),以及活動書面資料與相關照片,1場專業學習社群活動影音檔。
三、經費補助:
本案經費由教育部精進教學計畫中補助,以專款專用方式處理。經費之請撥、支用、核銷結報事宜,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至本部會計處網站http://www.edu.tw/EDU_WEB/Web/ACCOUNTING/index.php「資料下載」選項下載使用)辦理。
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著重教師專業發展社群的建立
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著重教師專業發展社群的建立
發稿單位:國民教育司
單位聯絡人:武曉霞
發布日期:98-07-28
聯絡電話:02-77365706
電子信箱:aa9319@mail.moe.gov.tw
大前研一曾說:『專業,是你唯一的路』。教育部為提升高中以下教師的專業發展與評鑑;自95年起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在自願原則之下,來落實形成性的評鑑;由學校自願申請辦理,以及學校教師自願參加之方式辦理,且為尊重學校全體教師之意願,須經由校務會議決議方能參與本計畫,因此推動過程極為嚴謹與慎重。
教育部表示,經過3年的試辦工作,已由基礎期進入逐步擴展期,計24縣市598校曾經參與或是正在參與本計畫,其中本(98)年度計有國中116校3,708位教師(佔國中總校數15.03%,佔國中總教師數7.26%)、國小351校7,415位教師(佔國小總校數13.41%,佔國小總教師數7.52%)合計467校11,123位教師參加本計畫,(佔總校數13.78%,總教師數7.43%),預計於101年時將有半數以上學校申辦本計畫。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目前已發展出完整的推動架構,學校可依實際需求就逐年申請、多年期、核心學校等三種模式中擇一辦理,並發展出完整的人才培育課程、認證機制、輔導網絡及區域人才培育中心等配套措施,以提供教師完善的輔導與行政支援。
為了讓教師的專業成長能有更完整的規劃與執行,除了持續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業務,並自本(98)年度開始,推動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為基礎的專業發展,將教師的專業成長聚焦於評鑑後所產生的專業成長需求,並據以整合成教師專業成長整合體系,以提供完整的協助與支援。教師專業成長整合體系除納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相關業務外,也針對新進教師、資深教師、偏遠地區教師、教學有困難需要協助的教師等,專業成長需求不盡相同,未來除以學校為本位,透過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提供同儕合作或學校行政協助進行的成長學習外,也將透過自主選擇的線上輔助平台提供全方位線上學習資源,協助需要進行以自我導向的成長學習。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本年度教育部開始推動國中小學的教師專業發展社群,希望由教師主動募集校內同領域或跨領域教師及校外夥伴學校教師,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間,透過專業對話,以分享與討論學科專業、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學習與評量等相關議題。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就的共通的教學方法與學科特定的教學方法,以便能達成有效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透過形成性評鑑的機制,協助老師『照鏡子』來發現自己在專業上的優勢與不足處,再輔以『教師專業發展社群』的機制及相關的平台,使老師不再單打獨鬥,在專業的路上,可以一起努力讓學生學習的更好,這樣的國中小教師在面對少子化及家長對績效的要求下,相信能更專業的來處理教學上的挑戰,並使孩子的學習更為獲益。
發稿單位:國民教育司
單位聯絡人:武曉霞
發布日期:98-07-28
聯絡電話:02-77365706
電子信箱:aa9319@mail.moe.gov.tw
大前研一曾說:『專業,是你唯一的路』。教育部為提升高中以下教師的專業發展與評鑑;自95年起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在自願原則之下,來落實形成性的評鑑;由學校自願申請辦理,以及學校教師自願參加之方式辦理,且為尊重學校全體教師之意願,須經由校務會議決議方能參與本計畫,因此推動過程極為嚴謹與慎重。
教育部表示,經過3年的試辦工作,已由基礎期進入逐步擴展期,計24縣市598校曾經參與或是正在參與本計畫,其中本(98)年度計有國中116校3,708位教師(佔國中總校數15.03%,佔國中總教師數7.26%)、國小351校7,415位教師(佔國小總校數13.41%,佔國小總教師數7.52%)合計467校11,123位教師參加本計畫,(佔總校數13.78%,總教師數7.43%),預計於101年時將有半數以上學校申辦本計畫。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目前已發展出完整的推動架構,學校可依實際需求就逐年申請、多年期、核心學校等三種模式中擇一辦理,並發展出完整的人才培育課程、認證機制、輔導網絡及區域人才培育中心等配套措施,以提供教師完善的輔導與行政支援。
為了讓教師的專業成長能有更完整的規劃與執行,除了持續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業務,並自本(98)年度開始,推動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為基礎的專業發展,將教師的專業成長聚焦於評鑑後所產生的專業成長需求,並據以整合成教師專業成長整合體系,以提供完整的協助與支援。教師專業成長整合體系除納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相關業務外,也針對新進教師、資深教師、偏遠地區教師、教學有困難需要協助的教師等,專業成長需求不盡相同,未來除以學校為本位,透過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提供同儕合作或學校行政協助進行的成長學習外,也將透過自主選擇的線上輔助平台提供全方位線上學習資源,協助需要進行以自我導向的成長學習。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本年度教育部開始推動國中小學的教師專業發展社群,希望由教師主動募集校內同領域或跨領域教師及校外夥伴學校教師,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間,透過專業對話,以分享與討論學科專業、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學習與評量等相關議題。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就的共通的教學方法與學科特定的教學方法,以便能達成有效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透過形成性評鑑的機制,協助老師『照鏡子』來發現自己在專業上的優勢與不足處,再輔以『教師專業發展社群』的機制及相關的平台,使老師不再單打獨鬥,在專業的路上,可以一起努力讓學生學習的更好,這樣的國中小教師在面對少子化及家長對績效的要求下,相信能更專業的來處理教學上的挑戰,並使孩子的學習更為獲益。
轉載:花蓮縣98年第1次教育審議委員會會議提案
Subject: 花蓮縣98年第1次教育審議委員會會議提案
花蓮縣98年第1次教育審議委員會會議提案
提案人:陳源豐
附署人:紀忠呈
案 由:廢除本縣縣內教師積分調動必須取得調動學校同意書制度案。
說 明:本縣縣內教師積分調動必須取得調動學校發給同意書,容易造成調動老師與學校間私相授受,失去其公平原則,有違教育工作者之身教,建議教育處應建立同一衡平標準,以昭公信。
辦 法:
一、如案由。
二、學校教評會同意委託縣府辦理縣內現職教師積分調動,縣府應統一辦理公開分發作業。
三、已進入輔導期、評議期等階段之疑似不適任教師,不得受理其調動申請;疑似不適任教師若仍完成調動作業,縣府教育處卻接獲新校校長、家長反映,則應組成調查小組,至該名教師服務的原校訪查師生,瞭解這名教師教學狀況,若真有不適任事實,卻未依規定處理,應議處原校校長。
決 議:
花蓮縣98年第1次教育審議委員會會議提案
提案人:陳源豐
附署人:紀忠呈
案 由:廢除本縣縣內教師積分調動必須取得調動學校同意書制度案。
說 明:本縣縣內教師積分調動必須取得調動學校發給同意書,容易造成調動老師與學校間私相授受,失去其公平原則,有違教育工作者之身教,建議教育處應建立同一衡平標準,以昭公信。
辦 法:
一、如案由。
二、學校教評會同意委託縣府辦理縣內現職教師積分調動,縣府應統一辦理公開分發作業。
三、已進入輔導期、評議期等階段之疑似不適任教師,不得受理其調動申請;疑似不適任教師若仍完成調動作業,縣府教育處卻接獲新校校長、家長反映,則應組成調查小組,至該名教師服務的原校訪查師生,瞭解這名教師教學狀況,若真有不適任事實,卻未依規定處理,應議處原校校長。
決 議:
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文康活動GO!----尋玉琢磨體驗趣
趁著這個秋高氣爽的時節,讓我們尋芳踏青去!出發囉!!
【【文康活動GO!----尋玉琢磨體驗趣】】
時間 :10/25(星期日)
行程
教師會誠摯邀請全校全體同仁
【【文康活動GO!----尋玉琢磨體驗趣】】
時間 :10/25(星期日)
行程
- 08:00 學校大門口集口
- 08:40 壽豐農會與導覽領隊會面
- 09:00-12:00 溯溪尋玉-->如豐玉石研磨DIY製作
- 12:30-13:00 黃金蜆特色午餐
- 14:00—16:00 踏青漫步「雲山水」攝影開麥拉
- 17:00- 晚餐(西堤牛排)
教師會誠摯邀請全校全體同仁
教師會理事會活動組
第四屆教師會幹部組織
◎東華大學附小教師會 第四屆理事、監事、代表名單
- 第四屆理事:黃傳盛、林慧芊、曾莉雯、林蕙芬、
許貞雯、吳美鈺、曾鐵征、呂珮瑜、曾艾翊 - 第四屆監事:蔣樹人、連吳卿、郭瑛忠
- 花蓮縣教師會會員代表大會之本會代表:黃傳盛、蔣樹人、林敬凱
-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本會代表:黃傳盛
- 本校教師考績委員會之本會代表:許貞雯
- 第四屆東華大學附小教師會理事長:黃傳盛
- 第四屆東華大學附小教師會監事主席:蔣樹人
◎東華大學附小教師會 第四屆理事會 組織分工
- 理事長:黃傳盛 師
- 文書組:曾莉雯 師、吳美鈺 師
- 總務組:呂珮瑜 師、曾艾翊 師
- 活動組:林蕙芬 師、曾鐵征 師
- 新聞處:許貞雯 師、林慧芊 師 組員:陳宜旻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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