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關於教師們的寒暑假說明

---------- 轉寄的郵件 ----------
寄件者: 全國教師會政策部 <glruby@nta.org.tw>
日期: 2011年5月4日上午10:03
主旨: 工時與寒暑假
收件者: 全國教師會政策部 <glruby@nta.org.tw>


本文件受文者:本會會員代表、理監事、地方教師會及會務人員

敬致全體中小學教師,請放在口袋有機會就拿出來說明:

歡迎印給同事,收到傳真者請轉交學校理事長或直接印給老師們

最近對於教師工時的討論,全國教師會立場是依據團體協約法協議訂定,不能由教育部單方片面訂定,同時對於超時工作,不能如教育部草案限定補休或記功嘉獎了事,該支付加班費就要支付。另外,教育部與全家盟一直影射老師多放寒暑假,甚至不懂各行各業本來就存在有薪假,指稱教師沒上班為何可以領薪水,完全不清楚老師沒有特休的事實,全國教師會已警示教育部,若是一再汙名老師,全國教師會就會出來開記者會宣布「要特休假,不要寒暑假」,就來算算誰得便宜還賣乖。以下數字請老師多多使用

老師放假天數計算:

以中小學導師師來說:〈國小原始計算由桃園縣彭如玉老師提供〉

81天:中小學寒假 21天、暑假 60

27天:春節5天、寒暑假11週每週可休二日計27(27天,公務員也是放假)

28天: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國小25天:平日超時上班每天一小時,200天計200小時,合25天。

高國中50天:平日超時上班每天兩小時,200天計400小時,合50天。
(
全年度授課日數為200天(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即多出200400小時,不乘以1.3,折合公務員上班時間還有25天或50天。)

N天:假期中的返校日、到校處理行政事務、寒暑假的進修活動、各項會議、冬令營、夏令營....等等活動。 

現在我們以簡單的數學減法來算:教師請假規則中要求寒暑假返校日為2~7

我們以3天計算就好

國小:(81) (27)(28)(25)(3)=-2天〈還沒算N天〉

高國中:(81) (27)(28)(50)(3)=-27天〈還沒算N天〉

前前後後算一算, 是政府還欠中小學教師放假天數,結果主管機關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願意面對老師沒有休假的事實,更沒有感謝老師替政府省了一大筆代課費集體在寒暑假休,卻一再汙名老師不上課領薪水放假三個月,合理嗎?

每年幫政府省下的經費

特休二十八天,每天代課費以最低一千五百元計,總共中小十八萬人,扣掉行政人員假設六萬人,則一年政府必須支出六十七億多。若是加上不休假獎金每人一萬六千元,約再需十九億多,合計約九十六億。老師們,我們幫政府省很大。